新时期犯罪的特点
日期:2012-05-3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新时期犯罪的特点
  第一,犯罪率持续“爬高”; 
  第二,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 
  第三,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 
  第四,新型犯罪,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走私、金融、税收、知识产权、公司管理秩序、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恐怖犯罪等频繁出现,尤其是经济犯罪,几乎成了经济领域普遍性的“常态”行为; 
  第五,变态心理犯罪数量的增多; 
  第六,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日益增加; 
  第七,犯罪人构成呈现多元化格局; 
  第八,犯罪区域扩展,在城市犯罪增加的同时,广大农村的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 
  第九,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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