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射击?
日期:2012-07-09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射击?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8条的规定,看守民警和武警遇到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开枪射击: 
    一)在押人员越狱或者暴动的; 
    二)在押人员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三)劫持在押人员的; 
    四)在押人员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品,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 
    五)在押人员暴力威胁看守民警、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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