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警察可以对罪犯使用武器?
日期:2012-07-10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在哪些情况下警察可以对罪犯使用武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一)罪犯聚众骚乱、暴乱的; 
    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四)劫夺罪犯的; 
    五)罪犯抢夺武器的。 
    使用武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情况。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汇总刑事案件刑期和审限 (2011/11/3)
 - 刑事罪名 (2011/11/3)
 - 刑事案件申诉人应了解和注意事项 (2011/11/3)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讼须知 (2011/11/3)
 -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2011/11/3)
 - 如何计算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2011/11/3)
 -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2011/11/3)
 - 什么叫自首? (201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