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日期:2012-08-0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号】法释[2001]16号 
    【颁布时间】2001.05.23 
    【实施时间】2001.05.26 
    【效力状况】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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