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对象的“身体”如何理解
日期:2012/6/8 10:00:41 点击:485次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地身体健康权利,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是其客观行为,其结果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伤害。故意伤害有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这无疑也对他人的生命权利造成了损害。但是由于行为人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权利。因此仍然属于伤害罪的范畴,这同杀人罪有本质的区别,而且从客体的性质来说,某种犯罪的客体乃指这种犯..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以案例分析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
日期:2012/6/8 9:58:49 点击:526次
2011年2月14日晚23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未成年人)、王某酒后行至某地夜市找朋友玩。王某进入夜市找人时,让陈某在夜市门口等候。陈某在等候期间,与从夜市里出来的受害人陶某发生口角,陶某打了陈某两巴掌,将陈某打倒在地。此时,王某从夜市内走出,发现陈某躺在地上,便询问发生何事。陈某告知王某:“我被人打了。”王某问:“谁打了你?”。王..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
日期:2012/6/8 9:54:25 点击:644次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几个。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认定为首要分子。根据本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罪数
日期:2012/6/8 9:53:48 点击:540次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拐卖妇女儿童罪情节严重的处罚
日期:2012/6/8 9:53:34 点击:527次
一)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参照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本法第240条第1款所列的8项情形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具体执行中,不应在这8项情形之外再扩大范围。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责任
日期:2012/6/8 9:51:47 点击:762次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处罚
日期:2012/6/8 9:51:00 点击:486次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认定
日期:2012/6/8 9:49:30 点击:825次
借介绍婚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男女双方做婚姻介绍人的机会,向其中一方或双方索取财物的行为。借介绍收养而索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借为他人介绍收养的机会向收养一方索取财物的行为。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重伤的标准是什么?
日期:2012/6/8 9:49:22 点击:652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