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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直接..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假冒服务性商标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日期:2012/6/5 9:46:43 点击:396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该条文中没有规定,在同一种商业服务经营上使用与他人注册服务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也是犯罪行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最基本的罪刑法定原则。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商..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如何认定? 日期:2012/6/5 9:44:39 点击:420次

    对于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同一种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的商品,或者相关消费者一般认为相同的商品,认定时,应采用尼斯协定国际分类法并结合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一般认识进行综合判断。第二种观点是“同一种商品”应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参照..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区分? 日期:2012/6/5 9:41:43 点击:430次

    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后者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量刑的关键是什么? 日期:2012/6/5 9:38:47 点击:450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何定罪量刑呢?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日期:2012/6/5 9:37:11 点击:451次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支付债务的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行为? 日期:2012/6/5 9:36:10 点击:446次

    这一问题涉及到是否将销售行为的存在范围限定于商品流通过程之中的问题。按一般的理解,销售行为通常发生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如果从广义上看,由于销售行为在本质上具有有偿转移商品所有权的特点,因而像用商品支付债务这种情况也可归于销售的范畴。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仅规定本罪的行为为“销售”,而未明确限定其发生范围的情况下,考虑到用假冒注册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 日期:2012/6/5 9:35:32 点击:469次

    一、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罪数认定 日期:2012/6/5 9:33:04 点击:525次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商品促销中搭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行为? 日期:2012/6/5 9:32:46 点击:484次

    有学者认为,该种行为不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笔者认为该种见解值得商榷。这种情况与广告宣传中为了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赠送行为有质的不同。后者虽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商品能够销售出去,但其在向消费者赠送商品时没有要求消费者做任何的付出,因此,是真正的赠与行为,自然谈不上销售的问题。而前者则实际上向消费者发出要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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