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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直接..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日期:2012/5/31 10:33:44 点击:460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的主体要件 日期:2012/5/31 10:31:51 点击:436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的客观要件 日期:2012/5/31 10:30:08 点击:486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的客体要件 日期:2012/5/31 10:27:51 点击:482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罪行特征 日期:2012/5/31 10:26:00 点击:446次

    行贿罪罪行特征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2.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理解 日期:2012/5/31 10:21:34 点击:445次

    《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明确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2)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这是指行为人通过行贿手段所要最终获取的利益本身可能不违反法律、法规.. [详细]

  • [职务犯罪] 行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解释 日期:2012/5/31 10:19:00 点击:483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 [详细]

  • [死刑辩护] 印度的死刑适用状况 日期:2012/5/31 10:04:45 点击:3373次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是比较低的。” [详细]

  • [死刑辩护] 日本的死刑适用状况 日期:2012/5/31 10:03:47 点击:1204次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恢复执行。直至现在,死刑继续存在。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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