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权威领域 首页 >> 权威领域
勇敢的判决!检察院两次抗诉说判轻了,法院直接..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的认定 日期:2012/5/30 14:28:29 点击:62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5:35 点击:524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1:50 点击:471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8:38 点击:51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5:59 点击:495次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监守自盗”中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4:13:06 点击:510次

    所谓“监守自盗”,是指合法持有公私财物的人,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用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对于监守自盗应如何定性,在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监守自盗应作盗窃罪处理。其理由是:1.在主体上难以划分。监守自盗的主体成份比较复杂,其中有具有国家身份的工作人员,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中外合资企业人员,也有外..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罪规定 日期:2012/5/30 14:11:32 点击:798次

    四川省关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来看的,若符合构成要件则依法定罪处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哪些盗窃行为不以盗窃罪定罪? 日期:2012/5/30 14:08:34 点击:594次

    盗窃罪的对象范围虽然很广,但并非盗窃所有财物的行为,一律都构成盗窃罪。下列盗窃特定财物的行为,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构成其他犯罪,而不以盗窃罪定罪处罚:1)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111条)2)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以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规定 日期:2012/5/30 14:08:31 点击:1135次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的数额规定遵从国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详细]

第339/533页 共4794条 首页 上一页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下一页 尾页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