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的认定
日期:2012/5/30 14:28:29 点击:62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5:35 点击:524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21:50 点击:471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8:38 点击:51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3号《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川高法[1998]5号《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成都铁路局管区内的治安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现就该管区内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七百元为标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成都市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30 14:15:59 点击:495次
-
[人身财产类犯罪]
“监守自盗”中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日期:2012/5/30 14:13:06 点击:510次
所谓“监守自盗”,是指合法持有公私财物的人,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用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对于监守自盗应如何定性,在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监守自盗应作盗窃罪处理。其理由是:1.在主体上难以划分。监守自盗的主体成份比较复杂,其中有具有国家身份的工作人员,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中外合资企业人员,也有外..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定罪规定
日期:2012/5/30 14:11:32 点击:798次
四川省关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来看的,若符合构成要件则依法定罪处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哪些盗窃行为不以盗窃罪定罪?
日期:2012/5/30 14:08:34 点击:594次
盗窃罪的对象范围虽然很广,但并非盗窃所有财物的行为,一律都构成盗窃罪。下列盗窃特定财物的行为,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构成其他犯罪,而不以盗窃罪定罪处罚:1)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111条)2)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以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规定
日期:2012/5/30 14:08:31 点击:1135次
四川省关于敲诈勒索的数额规定遵从国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