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诉讼指导
 
法律咨询热线

 
 
 
 
 
 
诉讼指导 首页 >> 诉讼指导

从轻处罚

日期:2012-05-14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小】 背景色:        

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什么是从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是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并具备法定量罚情节的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对此法定量罚情节的理解、执行存在一些不同观点,如不加以统一和规范,将影响量罚的正确适用。
    正确理解量罚情节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中,办案机构可以将有残疾证、下岗证、低保证明或者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的当事人归于第五种情况对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第五种情况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情形,如《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17条“投机倒把… … 行为人主动交代… …,可以从轻… …处罚”;《产品质量法》第55条“销售者销售本法第49条至第53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只有法律、法规、规章对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具体规定时,才能适用。①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对第五种情况,不能随意解释。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才属于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
    正确执行从轻处罚
  如何处罚才是从轻处罚呢?目前比较普遍的方法是“中间线分割法”。即将某一处罚幅度内最高额罚款数额与最低额罚款数额平均分割,以该分割点数额为界限,界限以下最低额以上为从轻处罚的幅度。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例,“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 …,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间线分割法”认为该幅度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如果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应当将十万元分割,即以五万五千元为中间线。五万五千元以下就是从轻处罚的幅度。笔者认为此方法不可行,理由如下:
    中间线分割的方法不合理。
  依上例五万五千元到一万元为从轻处罚,五万五千元到十万则为从重处罚。在第一部分我们已经论述过,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是不能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因此对没有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的当事人的处罚数额只能是五万五千元,这显然不合理。“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是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应当根据具体的行政违法情节、性质、危害结果等因素量罚,不能一概罚款五万五千元。
    法律没有处罚幅度中间线的规定。
  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中间线,有些行政处罚的中间线也无法划分。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中间线分割参照标准的最高处罚为2万元,但是最低处罚额很难说应该是0、1分、1角还是1元。此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当事人,如果其具备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适用中间线分割的方法就会出现分割点为拘留7天半的尴尬局面。
    总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轻处罚不能采用中间线分割的方法。正确地适用从轻处罚的方法是先抛开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考虑案情,作出拟行政处罚,然后在拟处罚的幅度基础上根据从轻情节,作出比拟处罚幅度低的行政处罚。例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依据该条规定,如果对某无照经营当事人应当处以1万7千元罚款,同时该当事人又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再根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作出1万7千元以下的罚款决定。
  根据这种方法,案件的情节、事实、性质严重的当事人,即使具有从轻情节,对其的罚款也有可能超过中间线分割的1万元,所以更符合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要求。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系《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旗下大型刑事辩护律师网站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相关文章】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