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案件中,不光是律师、当事人担心检察院抗诉,有时候法官也担心,就不敢做无罪判决。但是本案的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面对三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坚持做出了正确的无罪判决,打破了“潜规则”,是一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判决。特别引用,以致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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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分
日期:2012/6/4 7:09:26 点击:696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在1979年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由此可见,1979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由于当时的交通工具主要用于营运活动,社会私人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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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四川省关于交通肇事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标准
日期:2012/6/4 7:06:47 点击:668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交通肇事罪有关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2004)328号2004.09.16发布)第二条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事的情形之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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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各省关于交通肇事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起点标准
日期:2012/6/4 7:05:07 点击:658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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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各省关于交通肇事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恶劣的起点标准
日期:2012/6/4 7:03:01 点击:653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四条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交通肇事罪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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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日期:2012/6/4 7:00:41 点击:724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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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日期:2012/6/4 6:56:54 点击:602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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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酒后驾车是否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日期:2012/6/4 6:53:56 点击:639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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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酒后驾车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日期:2012/6/4 6:51:39 点击:788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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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日期:2012/6/4 6:48:51 点击:628次
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