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和刑法条文
日期:2012-06-11 来源: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次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0]11号 
   【发布日期】2000-05-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 
    敲诈勒索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追诉标准 
  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1000元至3000元。数额巨大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2012-5-23)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如何区分? (2012-5-23)
 - 认定集资诈骗罪的关键 (2012-5-23)
 -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2012-5-23)
 -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集资纠纷的区别 (2012-5-23)
 - 如何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2012-5-23)
 - 认定合同诈骗的几个问题 (2012-5-11)
 -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 (2012-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