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 法律咨询 - 死刑 - 毒品犯罪 - 亲办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死刑辩护无罪辩护毒品犯罪官员犯罪老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人身财产类犯罪其他犯罪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收费标准刑事制度如何判刑
 
重点专题

取保候审 | 成功案例 | 无罪辩护 | 死刑辩护 | 毒品犯罪 | 行贿受贿 | 贪污罪 | 合同诈骗罪 | 未成年人犯罪 | 抢劫罪 | 故意杀人罪 | 盗窃罪 | 交通肇事罪 | 文书范本 | 聘请律师 | 收费标准 | 律师文苑 | 刑事辩护 | 刑事制度 | 诉讼指导 | 重婚罪 | 挪用资金罪 | 危害公共安全 | 诈骗罪 | 挪用公款罪 | 强奸罪 | 危险驾驶罪 | 法律法规 | 在线咨询 | 刑事自诉

 
 
 
 
法律咨询热线

 
 
 
 
 
 
权威领域 首页 >> 权威领域
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区别在哪里? 日期:2012-6-25 14:03:17 点击:3次

    “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变造jia币一般要投入原币成本,数量也不很大,而伪造则可以大量进行,危害更大,因此处刑不同。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伪造货币罪中伪造行为的认定 日期:2012-6-25 14:01:20 点击:3次

    伪造行为,即仿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外部形状特征,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伪造的内容,包括货币的形状、规格、图案、字形、面额、色彩、号码、印纹等构成要素。货币的样态决定着伪造的内容,伪造的内容依附于货币的样态。在我国,伪造货币一般是指仿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外部形状特征进行完整的伪造。但是俄罗斯刑法学界普遍认为,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变造货币罪和伪造货币罪区别 日期:2012-6-25 13:59:45 点击:3次

    制作、发行货币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行为。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虽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但尚未完成全部的印制工作是否构成伪造货币罪? 日期:2012-6-25 13:55:38 点击:3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关于jia币犯罪之规定,伪造货币的,只要实施了伪造行为,不论是否完成全部印制工序,即构成伪造货币罪。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区别在哪里? 日期:2012-6-25 13:42:39 点击:3次

    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区别在哪里?1)“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2)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3)变造jia币一般要投入原币成本,数量也不很大,而伪造则可以大量进行,危害更大,因此处刑不同。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伪造货币罪中伪造行为的认定 日期:2012-6-25 13:27:57 点击:3次

    伪造货币罪中伪造行为的认定伪造行为,即仿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外部形状特征,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伪造的内容,包括货币的形状、规格、图案、字形、面额、色彩、号码、印纹等构成要素。货币的样态决定着伪造的内容,伪造的内容依附于货币的样态。在我国,伪造货币一般是指仿照人民币或外币的外部形状特征进行完整的伪造。但是..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日期:2012-6-25 13:12:34 点击:3次

    行为人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非法生产、制作、购买军用标志,属于牵连犯,应选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这一重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非法生产、制作、购买军用标志除了供自己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外,还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分别定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和冒充军人招摇罪撞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日期:2012-6-25 13:11:04 点击:3次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日期:2012-6-25 13:09:42 点击:3次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详细]

第13/514页 共4620条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尾页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20楼 TEL:028-83111075 FAX:028-86962016 http://www.scxbls.com
 
 
留言咨询
 
  •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
  • 成都离婚网
  • 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
 
 
返回首页关于我们刑事资讯专业团队权威领域刑事程序强制措施成都律师律师文苑法律法规文书范本收费标准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