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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罪轻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5-25 13:00:53 点击:37次

    二十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日期:2012-5-25 13:00:52 点击:31次

    二十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食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四川省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8:49 点击:3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现对诈骗数额执行标准作如下规定: [详细]

  • [职务犯罪] 司法实务中对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日期:2012-5-25 12:58:32 点击:36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因该罪与受贿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均相同,在司法实务中有时引起混淆。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量刑 日期:2012-5-25 12:57:07 点击:31次

    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5:07 点击:31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认定 日期:2012-5-25 12:51:54 点击:31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的认定 日期:2012-5-25 12:50:16 点击:33次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的量刑 日期:2012-5-25 12:48:23 点击:31次

    本罪是指故意以伪造的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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