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
[毒品犯罪]
制造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视为犯罪既遂
日期:2012-6-4 14:23:17 点击:23次
制造了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视为犯罪既遂,这样制造毒品往往数量很大,远远超出判处死刑的标准,在没有重大立功的情形下应当判处死刑。《刑事审判参考》第63集第(501)号“高国亮、李永望等贩卖、制造毒品案”中,两被告人伙同他人贩卖、制造麻古。李永望贩卖、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0566克,巴比妥等其他毒品4359克。高国亮贩卖、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非法搜查罪与以非法搜查为手段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日期:2012-6-4 14:23:01 点击:23次
非法搜查罪一般是以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为了查找欠物)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其他犯罪目的(如为了抢劫)而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的,应以目的行为吸收非法搜查行为,按目的行为定罪,如定抢劫罪。 [详细]
-
[人身财产类犯罪]
猥亵儿童罪
日期:2012-6-4 14:20:26 点击:24次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详细]
-
[毒品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被判死刑的情形差异
日期:2012-6-4 14:20:13 点击:28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以判死刑,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轻重差异。一般而言制造、贩卖毒品最重,走私毒品其次,运输毒品再次。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源头,贩卖使毒品扩散,这两类行为危害最大。“运输毒品行为只是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犯罪的中间环节,在整个毒品犯罪中具有从属性、辅助性的特点,其社会危害性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有所..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怎样理解滥伐林木罪中的“林木”?
日期:2012-6-4 14:15:18 点击:26次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详细]
-
[毒品犯罪]
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量刑的最重要情节
日期:2012-6-4 14:14:49 点击:22次
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量刑的重要情节,仅从数量角度分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院有内部掌握的可以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由此可见毒品的数量与刑罚的轻重有对应关系,是决定刑罚轻.. [详细]
-
[毒品犯罪]
哪些情形对毒品数量的认定有实质影响?
日期:2012-6-4 14:12:35 点击:22次
《刑事审判参考》第46集第(367)号“张玉梅、刘玉堂、李永生贩卖毒品案”中,三人间贩卖海洛因657克。一、二审法院判处3人死刑,最高法院复核时全部改判死缓。涉案的海洛因经鉴定含量为17%多点,折合成纯海洛因只有110余克,远低于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刑事审判参考》第46集第(364)号“李惠元贩卖毒品案”中,被告人贩卖海洛因598克。一、二审法院均.. [详细]
-
[毒品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分
日期:2012-6-4 14:08:13 点击:21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可见,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实际上存在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罪在客观上.. [详细]
-
[其他权威领域]
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
日期:2012-6-4 14:08:08 点击:26次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