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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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5 10:44:20 点击:27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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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程度?
日期:2012-6-5 10:43:30 点击:23次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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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
日期:2012-6-5 10:43:01 点击:27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二十五、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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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中致被害人重伤有何区别?
日期:2012-6-5 10:41:42 点击:22次
两罪的的区别主要在:一是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是使用殴打等手段伤害他人身体,以致发生被害人人身器质性的或功能性的损害的结果;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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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数额规定
日期:2012-6-5 10:40:23 点击:28次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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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与包含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区别
日期:2012-6-5 10:39:56 点击:22次
刑法第234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即行为人在实施其他犯罪的过程中,伤害他人,刑法另有规定的,应按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如犯强奸、抢劫、放火等罪致人伤害的,应分别依照各相应条款定罪量刑,不依故意伤害罪论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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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轻伤和轻微伤害的有什么区别?
日期:2012-6-5 10:38:01 点击:23次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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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新立案(追诉)标准
日期:2012-6-5 10:37:08 点击:26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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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日期:2012-6-5 10:35:59 点击:22次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