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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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怎样区分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
日期:2012-6-5 11:36:45 点击:23次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1)目的不同。本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本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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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
日期:2012-6-5 11:34:01 点击:22次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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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日期:2012-6-5 11:32:19 点击:22次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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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以上该如何定性?
日期:2012-6-5 11:29:22 点击:26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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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以上该如何定性?
日期:2012-6-5 11:20:36 点击:28次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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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5 11:17:06 点击:28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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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期:2012-6-5 11:15:38 点击:28次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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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定
日期:2012-6-5 11:13:02 点击:28次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份(套)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500份(套)以上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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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威领域]
四川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数额规定
日期:2012-6-5 11:11:01 点击:26次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假冒的注册商标标识在1万份(套)以上的;3)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4)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标识或者人用药品商标标识100份(套)以上的。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