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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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自首情节是否适用交通肇事犯罪?
日期:2012-6-4 9:15:52 点击:20次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从该条规定可知,我国立法的自首分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的内涵包括..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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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如何从轻处罚
日期:2012-6-4 9:13:31 点击:22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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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
日期:2012-6-4 9:11:53 点击:20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三条对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了解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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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驾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日期:2012-6-4 9:09:47 点击:24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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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办理交通肇事罪最有名的律师
日期:2012-6-4 7:46:45 点击:20次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并规定了相关的处罚。交通肇事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四川刑事辩护律师网专注刑事业务,精通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是由胡云律师打造的精英刑辩团队,对案件实行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管理,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编织了广阔的人脉关系网,成功办理了四川重大影响的交通肇事罪案。如果您或者您的亲友正深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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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多个交通肇事损害结果应否累计计算
日期:2012-6-4 7:43:59 点击:20次
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来看,并没有对数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实施了数次交通肇事行为,每次行为都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但数次行为都没有处理。司法实践中就数次肇事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能否累计计算,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数次肇事行为造成多个损害结果的,如果其中一次或数次肇事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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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多个交通肇事损害结果应否累计计算
日期:2012-6-4 7:43:44 点击:20次
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来看,并没有对数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实施了数次交通肇事行为,每次行为都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但数次行为都没有处理。司法实践中就数次肇事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能否累计计算,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数次肇事行为造成多个损害结果的,如果其中一次或数次肇事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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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多个交通肇事损害结果应否累计计算
日期:2012-6-4 7:43:43 点击:20次
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来看,并没有对数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实施了数次交通肇事行为,每次行为都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但数次行为都没有处理。司法实践中就数次肇事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能否累计计算,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数次肇事行为造成多个损害结果的,如果其中一次或数次肇事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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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该如何理解?
日期:2012-6-4 7:41:02 点击:20次
“交通肇事后逃逸”该如何理解?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