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我国法律实践,罪轻有三种情况,一是从轻处罚,二是减轻处罚,三是排除从重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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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基准刑
日期:2012-6-1 10:17:25 点击:21次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无力赔偿30万元直接损失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无力赔偿的直接损失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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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日期:2012-6-1 9:56:10 点击:23次
交通肇事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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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
日期:2012-6-1 9:53:53 点击:21次
交通肇事罪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区别?本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者都会出现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危害结果的发生,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而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则表现为故意的心理态度,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所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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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后如何能够减轻行为人的罪行并从轻处罚?
日期:2012-6-1 9:49:56 点击:21次
胡云律师忠告大家,交通肇事后应立即报警自首,并积极将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以求降低危害后果,并得到法律上的从宽处理。在交通肇事处理期间,应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主动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民事上的损失,这样也可能降低自己的刑责。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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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二次肇事”的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 9:47:30 点击:21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在逃跑中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由于因交通肇事后心理上紧张恐惧而失控,为逃避罪责而不顾一切,驾车飞驰撞车撞人,造成多人伤亡,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上已由过失转化为故意,放任大多数人亡伤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其侵犯的客体不再是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对其后一行为不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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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2-6-1 9:44:00 点击:21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明显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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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后将受害人带离现场“隐匿”或“遗弃”如何处罚?
日期:2012-6-1 9:41:28 点击:21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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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威领域]
什么是传销犯罪?
日期:2012-6-1 9:40:57 点击:30次
一般所谓的“传销犯罪”是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是以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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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类犯罪]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如何认定的?
日期:2012-6-1 9:39:14 点击:21次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但是法律为其拟定了特殊的共犯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第二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详细]